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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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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03-20 09:38:00
[2000]院发字第045号,2008年3月修订 2012年11月修订
为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教师为人师表的品行,严格教学管理,及时认定和处理各类教学事故,以达到减少直至杜绝教学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院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成员、进入课堂听课的院领导、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务处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属于具有执行教学管理与监督职能的人员(以下简称“教学管理人员”),有责任记录与举报教学事故。
全体师生员工均有权向以上人员或相关部门提出教学事故。
教学管理人员与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举报教学事故需填写正式的《威尼斯wns8885556教学事故处理程序单》。其它人员举报处理教学事故,需有本人实名签字的文字材料方进入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教学事故有以下证据之一的,即予以确认。
1.现场行为的物证:含照片、录像、录音等物证。
2.教学管理人员的记录,及两名以上在场人员的签字证明。
3.非教学管理人员,有三名以上当事人的签字证明,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没有争议。
在证据不足或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由教务处负责向当事人转达文字性的事件处理情况说明。
教学事故分为4个等级:
一级:轻微教学事故
二级:一般教学事故
三级:严重教学事故
四级:重大教学事故
(一)一级教学事故:
1.由教务处向事故责任人下发《教学事故处理通知》;
2.个人1学年内累计出现2赐尼斯wns8885556患督萄鹿剩1次二级教学事故处理。所有事故计次均为本学期内,不跨学年计次(下同)。
(二)二级教学事故:
1.由人事处向事故责任人下发《教学事故处理通知》;
2.在责任人所在部门通报批评;
3.本学年度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先进,不得参加本学年度各类评选活动。
4.试用期教师,延期一年转正考核。
5.个人1学年内累计出现2次二级教学事故,按1次三级教学事故处理。
(三)三级教学事故:
1.由人事处向事故责任人下发《教学事故处理通知》;
2.全院通报批评;
3.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4.本学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选活动。
5.延期1年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6.试用期教师按试用不合格处理。
7.1学年内累计出现2次三级教学事故,按1次四级教学事故处理。
(四)四级教学事故:
1.由人事处向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下发《教学事故处理通知》;
2.全院通报批评;
3.扣除2个月基本工资;
4.本学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选活动;
5.院内技术职务高职低聘降职一级聘用,为期2年;
6.延期2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7.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8.3年内累计出现2次四级教学事故,调离教学岗位。
教务处负责受理教学事故的举报,会同事故涉及的单位、系、部,核准事实,形成《威尼斯wns8885556教学事故处理程序单》。
(一)一级教学事故:
由教务处直接处理,通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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