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证服务

集体户籍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在校大学生户籍管理的通知

作者:来源:保卫部更新日期:2020-01-11 02:24:51发布日期:2014-12-30 09:57:00本栏目内容由保卫部负责维护

  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非京籍大学生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非北京户籍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学生本人需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及集体户口威尼斯wns8885556复印件、学生本人户口页。

  依据通知要求,学校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户籍出借管理办法。本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前,首先要到本院系填写集体户籍申请表,写明借用事由,并由院系经办人签字盖章;然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本科生携带《验证报告》至教务处凌小林老师处核实加盖公章,并办理在学证明手续,研究生携带《验证报告》至研究生部柯扬老师处核实加盖公章,并办理在学证明手续。最后,到保卫部王新建老师处办理借用户籍手续。

  本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借用户籍,办理除办理出入境证件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只需到本院系填写借用集体户籍申请表,并由院系经办人签字盖章后,直接到保卫部办理提取户籍手续。本通知将在学校网页保卫部户政服务栏目内公布,请各位老师及时转告学生了解办理流程。

 

 

保卫部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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